全校教职工: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3〕3号)的规定和要求,2023 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需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准备,在四川政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或“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自行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统一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查。(备注:网报确认时点选择新葡萄官网)
2.网上报名时间为 3月24日8:00—4月10日18:00
3.4 月1日-- 14日,报名成功的教师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绵阳校区:罗立立 0816-6354213 济民楼214;
成都校区:张莉 028-64186553 西区六楼;
德阳校区:王佳 15181099662 图书馆523.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2.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所有照片要求全部一致。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学历认证书复印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网报时若普通话证书未通过,按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需要到原评审机构辨别真伪并出示证明。
5.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 学校指定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首页照片处需盖医院章,表中每项需有结论和医生签字,体检结论必须要写明并盖章。按照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要求,学校应统一指定体检医院,绵阳校区:绵阳市四O四医院;德阳校区:罗江区人民医院,成都校区: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潭院区。学校指定医院以外的体检证明均不予认可。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能力测试学科应与网上报名申请学科一致。
8. 学校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双面复印。
9. 社会保险清单,社保系统打印 2022年11月-2023年 4月连续六个月的缴费凭证,自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章印。
10. 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入职时已提交,无需再次提交;未提交者,需要提交。
1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表,一式5份,填写编号、姓名、学科组名称,单面打印。
1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表,一式5份,填写编号、姓名、试讲内容、学科组名称,单面打印。
三、注意事项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均要求双面打印。
2. 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
3.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往“网报”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并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到人力资源管理处。
四、试讲
1. 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的教师应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中的“试讲内容(课程)”准备试讲,试讲课程必须与申报学科统一。试讲课程不属于申报学科范畴的,省教师发展中心将不予认定。
2. 试讲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所有证书复印件均需带原件进行查验签字确认。
2.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要求,如有老师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申请辞职的,将在系统中注销离职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已发证书作废。
3.为高效组织好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教师资格评审的老师请加入 QQ联系 群:713911606。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年3月23日